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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宁静志远

[改后]康熙子女出生资料与感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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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5: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朱理学是北宋理学家程颢、程颐和南宋理学家朱熹思想的合称。

二程曾同学于北宋理学开山大师周敦颐,著作被后人合编为 《河南程氏遗书》。他们把“理”或“天理”视作哲学的最高范畴,认为理无所不在,不生不灭,不仅是世界的本原,也是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在穷理方法上,程颢“主静”,强调“正心诚意”;程颐“主敬”,强调“格物致知”。在人性论上,二程主张“去人欲,存天理”,并深入阐释这一观点使之更加系统化。二程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宋代理学思想体系的正式形成。

南宋时,朱熹继承和发展了二程思想,建立了一个完整而精致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

他认为,太极是宇宙的根本和本体,太极本身包含了理与气,理在先,气在后。太极之理是一切理的综合,它至善至美,超越时空,是“万善”的道德标准。在人性论上,朱熹认为人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前者源于太极之理,是绝对的善;后者则有清浊之分,善恶之别。人们应该通过“居敬”、“穷理”来变化气质。朱熹还把理推及人类社会历史,认为“三纲五常”都是理的“流行”,人们应当“去人欲,存天理”,自觉遵守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规范。朱熹学说的出现,标志着理学发展到了成熟的阶段。

宋元明清时期,历代统治者多将二程和朱熹的理学思想扶为官方统治思想,程朱理学也因此成为人们日常言行的是非标准和识理践履的主要内容。在南宋以后6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程朱理学在促进人们的理论思维、教育人们知书识理、陶冶人们的情操、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历史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它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历史和文化发展,也有巨大的负面影响。少人把程朱理学视为猎取功名的敲门砖,他们死抱一字一义的说教,致使理学发展越来越脱离实际,成为于世无补的空言,成为束缚人们手脚的教条,成为“以理杀人”的工具,从而反映出它的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

敬请楼主注意的是,切忌将儒家的“孔孟学说”等同于程朱理学,这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而且应该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体系。程朱理学脱胎于道教的学说,和传统的儒家学说完全是两个概念。程朱理学虽然号称承继了儒家学说,称之为“新儒学”,但仔细看来实际上与儒家学说真正的理念却有着根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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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5: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是有五千年连续不断的文明史的东方国家。在两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战国时代,也就是文化史家所谓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中国历史开始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度的社会大变革时期。伴随着这一历史性巨变,在思想文化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壮阔局面。没落贵族出身的孔子首倡私学,以夏、商、周三代到春秋时期逐步形成的《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教授学生,一度达到“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的盛况,从而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学派—儒家学派。

儒家学说的核心是它的政治哲学和道德说教。孔子的思想流传几千年,不断有思想家对其进行弘扬和发挥,长期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宋代以来,以程朱理学为代表的封建儒学,实际上充当着旧中国“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要,它的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它的狂热,它的道德约束,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根据。”所以,近代中国的革命家们对它进行了无情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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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5: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纵观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大致经历了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等几个阶段。先秦时代的“百家争鸣”以儒家为主线:它始于孔子,经过墨子、老子、孟子、庄子等,由荀子总其成。师出荀子门下的法家代表李斯和韩非帮助秦始皇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并且演出了“焚书坑儒”的惨剧,但法家学说却随着秦王朝的覆灭而销声匿迹。经过汉初黄老道家的短暂过渡,董仲舒应汉武帝之召献“天人三策”,儒家经学正式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为了振兴因为“党锢之祸”而走向衰落的两汉经学,魏晋的儒生们开始又一次援道入儒。玄学化的魏晋经学不仅没有使儒学复兴,反而为佛教和道教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导致南北朝隋唐时期“三教鼎立”的文化局面。从晚唐到宋明,儒生们经过深入汲取佛、道两家的思想营养,终于创立了高度理论化的儒家学说,这就是宋明理学“五四”新文化运动打倒的“孔家店”,实际上是“理学店”。

理学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一般哲学史上所谓的宋明理学,实际上包含了三个非常不同的儒学派别:理学、心学和气学。狭义的理学是指程朱理学,代表人物有周敦颐、邵雍、张栽、二程、朱熹等,在南宋朱熹那里达到高潮。朱熹死后,理学被统治者奉为官方哲学,从南宋末年到元、明、清一直充当封建王朝的意识形态。但理学从南宋起就受到心学与气学的挑战和批评,朱、陆之间著名的“鹅糊之会”是一场“心与理”的争论,而陈亮、叶适与朱熹之间“气与理”的争论似乎更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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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5: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朱子“尽广大,致精微,综罗百代”,其思想内涵极为丰富。朱熹(公元1130-1200年)是南宋时期的大思想家、教育家,他在孔孟儒家学说的基础上,结合道教思想,创立了“新儒学”。

孔子是生在公元前551年春秋时代,鲁国人。他开创的儒家学派,影响中国数千年的历史进程,是全世界公认的儒学开山鼻祖。春秋末期,王权衰弱,礼崩乐坏。孔子一方面要维护王权及王道,另一方面又要谴责那些乱臣贼子,以期达到“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目的。所以他的《春秋》大义是要作为统一国人思想的依据,认为“天命”是一种不可违抗的必然胜。

到了战国後期,荀子提出“天人相分”的观点,否定有意志的“天”。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後,一场“焚书坑儒”将儒家学说打入了深渊。至西汉董仲舒,为了适合西汉政治的需要,将儒家学说和阴阳五行结合起来。扩展成“唯天子受命於天,天下受命於天子,一国则受命於君”的“尊王攘夷”王权思想。後来唐朝的柳宗元及刘禹锡对此加以批判,终於把“天”还原为自然。他们提出“天人不相预”,“天人交相胜”之说。

宋代理学家的“天理”显然受到唐朝柳刘的启示。二程(即程颐,程颢)强调“理”便是“道”:“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便是指万物皆有其规律性。不但如此,程朱理学还包括道德伦理。二程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於天地之间”。

朱熹更认为“三纲之要,五常之本,人伦天理之至,无所逃於天地之间”。程朱把合於“法制”的理划为“人欲”,建立起“天理”和“人欲”的架构。可见天理人欲之辨,实质上是两个古代天下之争演变而来的。

传统儒学在董仲舒把许多主观唯心和迷信思想引入经文後,便充彻了“天命论”,认为皇帝是天之骄子,受命於天,大宗世袭:“天是神化了的皇帝,皇帝是人化了的天”。朱熹以客观唯心的“天理”取代了“天命”。天理无所不包,无始无终。

天理虽是抽象之理,但一与人事相结合,就成了实理实学。这就是朱熹在理气论中论证的理气分合,虚实相兼的道理。抽象的天理,通过说明,万事万物都成为具体的理,包括宇宙生成,万物演化。依据“理气二元论”,“心性二元论”和“理欲二元论”,对主体意志作广泛又精微的分析论证,确立了理学的道德标准。

朱熹研讨了心、性、情、意、志理、命各种哲学范畴及其中的关系,将之概括为“一以贯之,理一分殊”一句话。以天理贯穿始终而借“理一分殊”来具体分析万物演化。这包含了辩证因素。从对立两方面来分析事物,最後归於一统。就如太极图一样,阴阳两极各有一核心但又相互包容,成为浑然一体。

朱熹认为人性的培养十分重要。“知、廉、勇、艺、礼、乐”六者之中,“知”便是穷理,“廉”是养心,“勇”是力行。只要格物穷理,正心修身,加上操守礼乐的规范,便可成为一个内外兼修,才德具备的“全人”。

白鹿洞书院的学规中指明“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要求学生按学、问、思、辨的“为学之序”上“穷理”“笃行”。所以南宋之後,教育就体现“注重自学,独立思考,问难论辩,学思并重,知行统一”的特徵。

“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的主体。其主要内涵,可以从三方面去理解:

一、理与欲,也是公与私的对立。朱子说,“只要一人之心,合道理的是天理,徇情欲的是人欲”。革尽人欲,排除过份的私慾便是去恶;复尽天理,循道而行的便是存善。

二、“人心”必须服从“道心”。人心只考虑到自己的需要,而不考虑到合理不合理;道心则在考虑到自己需要之外,还要考虑是否合理。凡是如果不掺杂私心贪念,坚守道心,则办起事来可以执中不偏。恰到好处,这自然合乎天理了。

三、强调道德,德教使人自觉遵守各种道德规范。纵然有良好的道德基础,要想消灭犯罪活动,谈何容易。

所以应该从公平的、客观的角度去分析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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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5: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基本道德规范。

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者绝对服从于君、父、夫;为君、为父、为夫者为臣、子、妻做出表率。

五常指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关系的行为规范。

三纲、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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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5: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纲五常”学说,是西汉时董仲舒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而提出的。他认为“三纲”,是人们之间的伦常关系,而“五常”是用来调整伦常关系的基本原则。他把三纲说成是“天”的意志,赋予它以神的权威;用“阳尊阴卑”的思想,论证了三纲的主从关系不能变化和颠倒,把封建统治的等级秩序神化为宇宙的规律;把神学唯心主义世界观运用于伦理道德,论证了封建统治的神权、皇权、族权、夫权的合理性和永恒性,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纲常名教制造了理论依据。

所以说,如果要讨论“三纲五常”,还是要追溯到董仲舒的身上啊,而不能将矛头直指孔孟的儒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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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5: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律法与现代法律,前提都是立法、司法与执法为保障机制。而古代律法,则在《礼》制体系内,可供历代官法执行,为历代通用,似乎是中华《历史公共宪法》,故称“王法公法”。而其立法者,既非某皇亦非某帝,而是圣人。“圣人曰”皆由百家诸子文化异口同声而树立,有道家、儒家、墨家、法家、兵家、医家、方家等。

宗教内部纪律,亦称律法,以教训诫为主。而在儒家追述的早期美好社会制度时,为井田制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圣人治理创造了美好的样板,如“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行人让道,商旅货财。”王充《论衡》曰:“帝王之期,家有十年之储,人有君子之行。”《抱朴子》曰:“三皇以往为道治,五帝以来为儒教。”《开辟演义》曰:“三皇治世,五帝定伦。”治世与定伦,即立法。天文历法,地理分野,人文制度,物理秩序。儒教称之宗法,孔教因宗法而倡导礼法。

礼法与法律于古时不分,因社会生产与生活古朴,民智淳朴。当一个婴儿出生,就有律法饲侯,宗族、家族之礼法,如某些风俗的怕长不大之类,待读书、成人、嫁娶时,皆有法可依。这一端为家法家教,律法则在国教与社教。如《周礼》文教,不服礼法之人,先礼后放边。以保证中国礼仪之邦的“合格率”,还有各行各业之规定考核制度等。而《周礼》只是律法之一部分,还有其它如制器规范类则失传了。

在此是说,中国古代律法与现代西方法律正相反。律法之健全制度,为应这样作做,否则非礼仪,非礼则不合法。而现代法律制度化,为这时不能作做何,否则犯法。且不论其自由开放或文明程度如何,只此为引,以为对比发觉,或再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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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5: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对于西方法律的市民化,中国法系一直都存在着伦理化的倾向。

由于中国古代法是在效法自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与人的关系中最有自然属性的莫过于随着人的出生而带来的血缘关系了。自春秋以降,特别是汉代,儒家思想中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礼”成为法律文化的精神核心。由于前文所述古人心中道德的特殊地位,这便形成了中国古代法典民刑不分的状况,即无论侵犯公私利益,犯人首先违反了蕴含于法律之中的道德,所谓“礼之所去,刑之所禁,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

中国传统的法系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刑民不分,古代统治者以儒家思想为立国之本,任何违法(古代律法)的行为均破坏了作为“国本”的道德规范,都触犯了国家的公共利益,因此古代中国法典应当都算公法或刑法。而对一般不涉及道德或影响较小的民事纠纷,进行调整的应当是习惯法。中国古法典也借此进一步抛开了非道德因素,基本上将法律内核道德化,由此确立了“德主刑辅”的上千年格局。

伦理化的大发展除了孔子首创儒家思想,最重要的是汉武帝时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和“引春秋决狱”。不仅从此确立儒家思想的数千年统治地位,更解决了长时间困扰统治者的“德法之分”,创成“外儒内法”的统治机制。其提倡严刑峻法的法家内核进一步巩固了封建伦理中的等级制度和礼法尊严。

法律与伦理的结合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较好地完成了规范社会的任务,因为得到法律加固的忠孝节义成为封建统治稳固的基石,使中华文明在动荡中得以延续,比之其他三个已然没落的古代文明,中国法系独特的宗法伦理性质应当看作五千年文明得以薪火相传的重要因素。

随着封建制度盛极而衰,中国法律伦理化和宗法思想日益深入, 强烈制约了法律作为近代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发展,使为数不多的研究法律的学术变成对伦理的注解。 这是中国法系逐步丧失生命力而渐趋衰亡的重要因素。

相对于西方以国家正义为目的的法律而言,中国法系的指向则是旨在消除纠纷的“无讼”。这一词来自孔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这一思想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也源之朴素的“法自然”观念,追求和谐,效法自然成了百家争鸣的时代中诸子难得的共同观点。

道家主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法家希望“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即“以刑去刑”。而荀子更是直接提出“定分止争”的目标。由此可见,即使学派不同手段各异,“无讼”都是中国法系追求的最高目标。

但由于生产力的限制,相应的人民素质不可能提高到诸子所希望的水平,而封建社会的末期的内忧外患从另一方面促使“外儒内法”的统治者不断强化刑律,导致中华法系表现出一种非正常的强硬与软弱,空前加强了对封建礼教的维护,表现为刑罚独大,严格控制思想,大兴酷狱,但面对外来文化的侵入又无法抵御,最终与两千年封建社会共同消亡。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5 16:00: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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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5 17: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回个帖子,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这两天还想把乾隆的那个整理一下,去掉很多错误。那个有那么多问题的帖子总放在上面,我心里有些犯嘀咕。 呵呵 我本人还挺忙,可能过几天回帖。

先感谢熙隆大人 和细雨芳菲大人 的耐心讲解。 我会仔细阅读,过几天再来探讨。

对于我更改过的顶楼的帖子有什么批评指教,敬请留言。 另外,有什么对此问题有帮助的史料,也希望大家在回帖中贴出来,注明出处。

再次谢谢大家光临我的帖子。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鞠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5 17:33: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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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3 14: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了很多的知识

历史方面的,还是妇女生育之类的[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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